bdsm小说 - 耽美小说 - love song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

分卷阅读1

    lovesong

作者:爱看天(娱乐圈情有独钟近水楼台)

1、第一次的...

王耀少年成名,十一二岁踏入演艺圈,脸嫩得几乎能掐出水来,凭借着美少年的容颜,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就已红遍了大江南北,难得的是如今大了,少年中性的影子淡去,成年男子的线条一抽出,更显现出王子一般的英俊帅气。26岁的年纪,风华正茂,又沉稳能干,公司力捧,媒体热炒,真正的如日中天,同代里无人能与之比肩。

林子实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王耀的时候,虽然已经震惊到大脑无法运作了,但还是惯性地摆着那张乖巧礼貌的笑脸,貌似很淡定地说:“前辈您好,今后还请多多关照。”

王耀看着这个乖巧地站在自己面前的新人,不声不响地伸出手捏住了他的脸,声音懒洋洋的,带着笑意:“这鼓鼓的小脸蛋真好捏。”

一朵巨大的鲜花顿时在林子实胸膛中砰然绽放,自己的偶像,那个在荧屏上无比耀眼的偶像,只要站在那里就能让周围都发光的偶像,现在正捏着自己的脸!

王耀看着这个傻呆呆的后辈,心里道:“真逗。”转过身去对经纪人说:“他演个亡命徒不太合适吧,无论外貌还是年龄。”经纪人笑着问:“你猜他多大?”

“十六七岁吧。”

“22岁了,大学都毕业了。”林子实很无奈地答道。

“哎?!”王耀惊讶道:“22了?你是哪个学校的?”心里盘算着国内几个知名的表演学校,总不会是自己的学弟。谁知道对方却报出来一个国内著名的高校。

“哎?!那学校也有表演之类的课程吗?”

“我学的是心理学。”林子实答道,心里对王耀有了改观,那个一直看起来高高在上的人,也会在说出“哎?!”这个字时露出的呆呆的表情,十分可爱。

“哎?!”王耀觉得这个新人还真有趣,虽然他很想问问林子实为什么会学心理学,为什么学心理学会进演艺圈,但是助理已经催促他准备开拍,他只好习惯性地揉揉鼻子,冲林子实笑了笑,离开了。

王耀似乎天生就属于镜头,只要一站在镜头前就光芒万丈。林子实远远地看着,感觉到刚刚缩短的距离又变得遥不可及,被花朵撑得膨胀的胸膛就像被扎了洞的气球,迅速瘪下去了。

王耀觉得这个叫林子实的新人是个有趣的家伙,长得很有趣,表情很有趣,连他学的专业也很有趣,所以本来拍完自己的部分就可以离开的王耀留在了片场看他拍戏。

林子实显然一点经验都没有,一条条的重拍也激怒了导演,对待新人也没什么可客气的,导演火爆脾气上来就破口大骂起来,林子实一直老实地低着头默默听着。接下来的拍摄却意外地顺利了,似乎是找对了感觉,林子实的一举一动把角色所带的戾气发挥得丝丝入扣,最后导演乐呵呵地拍着他的肩夸奖,林子实也笑咪咪地听着,一转身,眼睛漫不经心地向远方瞟去,射出一道凌厉的光。

“呦,原来他刚才是真生气了阿。”王耀笑了,决定请他吃个饭。

林子实卸了妆收拾好东西向公交车站走去,王耀远远看着那个走路像吃了一笑三步颠一样的身影,开车跟了上去:“呦,新人!”林子实一愣,恭恭敬敬地叫了声前辈,满脸疑惑。“有空吗?请你吃顿饭。”王耀笑道。

“哎?!”林子实摆出了王耀吃惊时的表情,逗得王耀在车里大笑起来。王耀离开了镜头,整个人都懒洋洋的,就连笑声都带着懒洋洋的味道,像冬天午后的阳光,温暖而明亮。林子实收起摆出的表情,也抿着嘴笑了。后来王耀才知道,林子实的笑是有多重含义的,比如说,如果他笑得很甜美和正在绽放的小花似的,那就一定是标准的摆pose杂志照了,如果他笑得很惨烈只剩下一张合不拢的大嘴和满口的白牙,那就一定是这个笑点极低的小子打从心底哈皮哈皮呢,再比如说,他要是抿着嘴笑的和小媳妇儿似的,那就一定有什么坏点子在那不怎么厚实的小胸膛里翻江倒海了。

“你学我倒是很像嘛,刚才演得也不错。”王耀赞许地拍拍坐在副驾驶上的林子实。

“真的吗?”林子实听了一下精神了,眼睛亮闪闪的,让王耀一下想起了母亲养的那条狗,每次回家给自己叼来鞋子后就这样盯着自己。“这是我第一次演戏,本来不想做的,明明是要做歌手的,为什么反而让我来这里耽误时间呢。”

“做歌手阿。”王耀若有所思地看了看他,从今天经纪人专门把这个新人介绍给自己就可以看出来,公司是打算着力培养他的。“先在影视剧里跟观众们混个脸熟,再推歌的话,接受度会比较高。你不喜欢演戏?”王耀问,现在哪个人不是演而优则唱,唱而优则演,都想要影视歌三栖发展,就连王耀自己,也隔上个三年两载发个唱片。

“只想唱歌,想唱出能够打动人心灵的歌。”说这句话的时候,林子实望着远方,眼神认真而坚定。

这孩子有双漂亮的眼睛,王耀想。“喂,唱给我听听吧。”

“哎呦?!”林子实一下子从座位上窜起来,脑袋重重地撞在车顶上,“前辈你要听我唱歌?”

“嗯。”王耀笑着点点头。

“那么我唱前辈的可以吗?”

?王耀一惊。

这是王耀十八岁发第一张唱片的主打歌,也是王耀唯一一首自己作词作曲的歌,是王耀写给某个人的歌,很幼稚的歌。那时候王耀还很年轻,爱起来天不怕地不怕,相信着天长地久、相信着只要牵着手就能一直走。后来那人离开了,才知道,原来爱情竟然那样的脆弱,经不住一丁点现实。从那以后,王耀就再也没有唱起过这首歌,他以为自己就象忘记这首歌一样忘记了那个人,忘记了那段感情,也忘记了那段时光。可是,如今林子实一提起,王耀就立马把一切都记了起来,他有些恼怒,恼怒林子实竟然记得这么老的一首歌,恼怒林子实不知天高地厚得竟然要在原唱兼作者面前唱这首歌,所以他的语气很冲:“你喜欢这首歌?”

“是呀!”林子实似乎是没听出王耀的怒气,欢快地回答。“前辈的歌里,我最喜欢这一首,甜蜜又充满希望的爱情之歌。”说完,他开始唱起来,清澈的男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