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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,傅说举于版筑之间,胶鬲举于鱼盐之中,管夷吾举于士,孙叔敖举于海,百里奚举于市。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,行拂乱其所为,所以动心忍性,曾益其所不能。人恒过,然后能改;困于心,衡于虑,而后作;征于色,发于声,而后喻……”这一回先贤孟子拯救了我,泪痕渐渐干了。淑贞和张楚的欢声笑语不断传来,他夸她弹得好,弹得妙,弹得呱呱叫。“烧了,烧焦了,快点!”我被惊醒,果然闻到了一股烧焦的气味,忙把芋仔拔弄出来。手忙脚乱地剥开一看,三成都烧成了焦炭,而仍完好的那部分则半生不熟,最后能吃的只剩下了两三只。“还愣着干什么?来吃饭了!”张楚走过来说。我的手上满是黑灰,进退两难。在张楚的生拉硬拽之下,我坐到了席上。淑贞夹着菜喂进张楚的口中:“好吃吗?这是老饕酒楼做的鹅肝,怎么样?”张楚赞不绝口:“真好吃,我走遍了五国都没吃过么好的美味!”那是当然的!老饕酒楼是一个多月前新开的酒楼,全是些闻所未闻的菜色,好吃得让人恨不得连碗筷都吞进肚子里。尤其是些没有人要的下水,老饕酒楼用大鱼大rou的价钱收购回来,做好之后变成了人间美味,再涨十倍卖出去仍供不应求。除了这些天价菜,老饕酒楼还做了些便宜的菜,每天在门口摆摊,做一些豆皮、粉丝什么的,一般老百姓也能买得起。我有幸也尝过一两回,确实口感特别,香味浓郁,只是排队太辛苦了。在我的面前摆着一共四盘老饕酒楼的凉菜,一瓶好酒,一只烤鸡,埋着腊rou的竹筒饭,两盘糕点,一只果盘,我只捧起一杯水喝了两口。“这是我家自酿的米酒,尝一口吧,很好喝的。”“确实不错。”“好吃你就多吃点,光看着我干什么?”“秀色可餐。”“呀,你坏死了,取笑人家!”水为什么象酒,喝到肚子里晕乎乎,一切都朦朦胧胧,似真似幻?“你为什么光看着?你不饿吗?”不喜欢被拉拉扯扯,我转过脸,感觉张楚的脸象是三伏天被蒸腾起了雾气扭曲变形一般,变得难看了。“呀,衣倒是干得差不多了!你在想什么?你还好吧?”张楚皱着眉说,“掉进了水里,又不是头被驴踢了,没变傻吧?”你才是傻子,你们全家都是傻子!碍着淑贞在场,这句话我吞进了肚子里。淑贞不屑地说:“她呀,除了住在我家里做衣裳,平常什么也不会吃,象是我家的东西有毒似的!她就是个怪物,偏生我哥还说她好!”“所以你才自己带了芋仔来吗?”张楚凑近过来,“可是刚才已经烧焦了,别饿着,吃点吧!”说着,他拿了块糖蒸酥酪,硬是塞进了我的手中。糖蒸酥酪是闻香居做的,外面有油纸包着,我接住了。过了一会儿,没有人注意时,我小心地放进了包里。贵族们的会餐总是有说不完的话,一个半时辰后他们才抹抹嘴,我的任务终于做完了。他们两个食量不大,还有一大半连动都没动,张楚摇了摇头:“以后出来别弄这么多了,吃不完怪可惜的。”“这还不是为了招待你么?”淑贞啧舌道,“张大少爷也忒小家子气!哦,我知道了,听说你爹是白手起家,从小被管得很严吧?”也许就是因为抠门,才会成为大老板吧!我在心里补充说。“打包带回去吧。”张楚说。“我可不要,丢不起人!”张楚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:“就给喜儿姑娘吧!”“算了吧,请她吃她都不吃,还会要吗?”淑贞挥了挥手,不耐烦地说,“好吧,好吧!来人啊,包起来给喜儿!”我忙说:“不用了,我家吃不惯这些油腻的。”淑贞对着张楚耸了耸肩,意思是“看到了吧我就知道会这样”。张楚又说:“那就给跟我们一起来的两个下人吃吧,我看他们还没吃呢。”“他们回去再吃,一餐饭饿不死他们!我吃过的东西即使喂狗,也不会给下贱的人吃!”淑贞发起了大小姐脾气,转瞬又摇着张楚的手臂撒娇说,“别扫兴了,我们回去下棋吧!”敢情在淑贞的心中我倒还算是有点儿份量的,至少比狗,比起她家里的下人要高贵一些,真是荣幸。张楚犹豫了一下:“那就给我带回去,行不行?”淑贞、我、两个下人,甚至牛十三全都定定地瞅着他,怀疑自己听错了。这一瞬间,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,我觉得张楚不是如看到的那般是富可敌国的张家少爷,倒象是个过过苦日子的。时间过得飞快,三个多月过去了。我只是想去成为囚犯的张楚送个行而已,却突然冒出了一大群的兵丁。“喜儿meimei过来!巡察使大人别怪我,是你自己找死!”不顾警告,我飞蛾扑火般,拦在了已是阶下囚的张楚身前,凤羽箭再次没入了我的前胸,晕开一朵血花。“鸡熟了,真香!过去吃饭了!”我的胸口好疼,没有理睬,才过了一小会儿就闻到了烧焦的气味。。接着,我如同行尸走rou一般被张楚拉去进餐。淑贞又喂了张楚一口菜,甜甜地问:“好吃吗?这是老饕酒楼做的鹅肝,怎么样?”“真好吃,我走遍了五国都没吃过么好的美味!”这人还是一样的嘴里抹着蜜。“这是我家自酿的米酒,尝一口吧,很好喝的。”“确实不错。”“好吃你就多吃点,光看着我干什么?”“秀色可餐。”“呀,你坏死了,取笑人家!”听着一模一样的对白,我不明白,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这是真的,还是幻境?为什么我会死了两次,而且是一模一样的状况?那是预言着我的宿命吗?天啊!作者有话要说:第4章暖在阳春三月里,我却全身发冷,双手冰凉。如果只是梦倒也罢了,可是那么真实,尤其第二次,宛如真的度过了一百天一样,我没法当做没发生过。在我身后有马蹄声响起,我忙让到了路边,回头一看,却是那个冤家又来了。他已经换上了那件白衣,骑着神骏的枣红马,勾起左边嘴角对我笑道:“你是蚂蚁投胎吗?怎么走得这么慢?”没有淑贞在一旁,他笑得毫无顾忌,笑得阳光灿烂,让人误以为他的心也是一样的坦坦荡荡,以为向他走去就会靠